不准营利幼儿园上市,更重要的措施在于:一是加大投入,提高公办园比例;二是进一步降低学前教育准入门槛,且对非营利民办幼儿园加大扶持力度。
日前,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》。意见明确,要遏制过度逐利行为,民办园一律不准单独或作为一部分资产打包上市。而在舆论场,对于该意见的讨论仍在发酵。
幼儿园过度商业化加重家庭负担和社会焦虑
有些舆论把该意见解读为限制民办幼儿园发展,甚至称这是开放民办教育的倒退。
其实,《意见》只是不准营利性民办幼儿园上市,其目的是遏制过度逐利;对社会力量举办民办幼儿园,态度是一贯的,即允许营利;而对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,政策层面则继续大力鼓励和扶持。也就是说,这是基于学前教育公益性、普惠性的定位,对民办幼儿园发展的进一步规范。
我国学前教育目前依旧存在入园难、入园贵问题,根源就在于从上个世纪90年代起到2010年,对学前教育定位不清晰、民办园发展不规范所致。数据显示,我国各地在这一期间,都存在过度依赖社会力量办幼儿园的问题,政府对学前教育的投入不足总教育经费的1.3%。
上公办园难,上民办园贵,也导致一些收费低廉的不合格幼儿园野蛮生长,这让我国学前教育成为整体教育最大的短板、乱象迭出。
尤其是我国现阶段,学前教育资源匮乏的背景下,大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,还存在不可回避的两方面问题:
一是由于学前教育供给不足,市场机制部分失灵,上市的幼儿园集团,核心目标是做大规模、压缩成本、寻求回报,反而忽视办园质量,即便家长对办园质量不满,也鲜有更好选择。之前曝光的一系列事件,也可作为佐证。
二是抬高其他小资金、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的门槛,这并不利于民办园的竞争。很多人善意地认为,上市民办幼儿园会更重视品牌,而现实是,正是他们加重了教育焦虑,破坏教育生态并从中牟利——原因也在于,在学前教育领域,缺乏充分竞争的市场环境,个别大集团太过强势。
提供优质学前教育,是政府应承担的公共责任
2010年,国务院发布《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》,明确发展学前教育,必须坚持公益性和普惠性;必须坚持政府主导,社会参与,公办民办并举,落实各级政府责任,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。这是对学前教育的正确定位。
从发达国家看,不仅3-6岁的学前教育被纳入政府主导、保障范畴,就是0-3岁的托育,也常常由政府承担兜底责任,否则会导致大量低收入家庭的孩子无法入园、入托,制造教育不公以及社会问题。
从2010年到2017年,由于实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,我国学前教育毛入园率提高到79.6%,北京和广州的公办园比例预计2020年会达到50%。这次发布的《意见》明确的目标是2020年,学前教育毛入园率85%,普惠园比例80%,公办园不足50%的提高到50%。
但这不是说要打压民办幼儿园,恰恰相反,我国民办园在园幼儿的比例从2010年的47%提高到了2017年的56%。国家发展民办幼儿园的态度十分明确,就是大力扶持鼓励民办普惠园,消除没有资质的不合格幼儿园。
当然,不准营利幼儿园上市,只是外围措施,更重要的还在于:
一是加大投入,提高公办园比例。未来或许还需要考虑制订《学前教育法》,明确政府投入学前教育的责任。
二是进一步降低学前教育准入门槛。针对不合格幼儿园大量存在的事实,北京采取调整幼儿园标准的方式,将这些不合格的幼儿园“变为”合格的幼儿园且给予扶持,这是扩大学前教育普惠园供给的好办法。创造条件让小资金、小社会力量进入学前教育领域,这样才会有力解决学前教育资源供给问题,天价幼儿园的价格在市场机制作用下也就会自然降下来,以此消除入园难、入园贵,真正做到“幼有所育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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